索引號: 113414257489110661/202407-00028
信息分類: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
內容分類: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公告
發文日期: 2024-07-19
發布機構: 舒城縣生態環境分局
文號:
生效時間:
廢止時間:
來源單位: 舒城縣生態環境分局
成文日期: 2024-07-19
名稱: 關于擬作出《麥馳汽車零部件(安徽)有限公司企業信息汽車零部件生產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意見的公示——審批前公示
關鍵詞:
關于擬作出《麥馳汽車零部件(安徽)有限公司企業信息汽車零部件生產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意見的公示——審批前公示
發布時間:2024-07-19 14:17
關于擬作出《麥馳汽車零部件(安徽)有限公司企業信息汽車零部件生產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意見的公示——審批前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有關規定,經審查,我局擬對《麥馳汽車零部件(安徽)有限公司企業信息汽車零部件生產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審批的嚴肅性、公正性及公眾知情權,現將該項目環評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于公示期內將書面意見反饋至舒城縣生態環境分局。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5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舒城縣生態環境分局
2024年7月19日
聯系電話:0564-8671580
地 址:舒城縣桃溪東路生態環境分局3樓行政審批股
項目建設地點:安徽省六安市舒城縣經濟開發區杭埠園區南聚工業園4號樓
項目建設單位:麥馳汽車零部件(安徽)有限公司企業信息
環評單位:安徽文川環保有限公司
建設項目概況:租賃舒城縣經濟開發區杭埠園區南聚工業園4#一層廠房,建筑面積4453.12平方米,購置鋁合金壓鑄機6臺、天然氣熔鋁爐6臺、CNC加工中心設備10臺、機器人拋光設備5臺、金屬打磨拋光除塵一體機(人工打磨)6臺、拋丸機1臺、自動噴砂機1臺、鋸切機1臺、三坐標1臺、拉彎機3臺等設備,噴粉及清洗工序委外進行,年產各類汽車零部件500萬套,其中壓鑄產能5000噸/年的生產規模。
主要環境影響及對策措施:
(1)大氣環境影響分析:
項目運營期廢氣主要為熔化煙塵、壓鑄廢氣、下料粉塵、打磨粉塵、拋丸粉塵、噴砂粉塵、天然氣燃燒煙氣和機加工廢氣,采取的廢氣治理設施如下:
熔化煙塵、壓鑄廢氣:在每臺壓鑄機和熔鋁爐上方設置半密閉式集氣罩,經靜電式油霧凈化器+噴淋塔+干式過濾器+布袋除塵器+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一根30m高的排氣筒DA001排放。
下料粉塵:采用側吸罩收集,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一根30m高的排氣筒DA002排放。
打磨粉塵:采用三面密封側吸罩收集,經水簾+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由30m高排氣筒DA003排放。
拋丸粉塵:封閉收集,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打磨粉塵的排氣筒DA003排放。
噴砂粉塵:封閉收集,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打磨粉塵的排氣筒DA003排放。
天然氣燃燒煙氣:采用低氮燃燒技術,煙氣經一根30m高的排氣筒DA004排放。
危廢暫存庫廢氣:封閉收集,經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達標后,由30m高排氣筒DA005排放。
機加工廢氣:加強廠區通風,無組織排放。
項目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組織排放滿足《鑄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39726-2020);非甲烷總烴有組織排放滿足《固定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 第6部分:其他行業》(DB34/4812.6-2024)中鑄造工業標準限值;非甲烷總烴、顆粒物廠界無組織排放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廠區內顆粒物無組織排放滿足《鑄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39726—2020);廠區內非甲烷總烴無組織排放滿足《固定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 第6部分:其他行業》(DB34/4812.6-2024)。
(2)水環境影響分析:
更換的噴淋塔廢水:循環使用,定期補充,每半年更換一次,更換的廢水作危廢處置,不外排。
打磨除塵廢水:經機器人拋光設備和金屬打磨拋光除塵一體機自帶過濾裝置處理后,循環使用,定期補充,不外排。
壓鑄循環冷卻水排水:循環使用,定期補充,每三個月排放一次,循環冷卻水排水直接石蘭路市政污水管網進入杭城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園區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入民主河。
生活污水:經南聚工業園化糞池處理后,接石蘭路市政污水管網進入杭城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園區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入民主河。
項目廢水排放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中的三級標準及杭城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園區污水處理廠接管要求。
(3)聲環境影響分析
選用低噪聲設備,安裝消聲、減震、減噪措施,加強設備的日常檢修;設置單獨的空壓機房,合理布局車間設備;生產車間密閉隔聲。經預測,項目運營期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
(4)固體廢物
根據工程分析,營運期的固廢主要是生活垃圾、一般固廢和危險廢物。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市政環衛部門日常清運處置。
一般工業固廢:設置1間一般固廢暫存庫(面積為50m2), 廢包裝材料、收集的下料、打磨、拋丸及噴砂粉塵、鋁合金邊角料和不含油金屬屑、廢鋼丸、廢棕剛玉、濾渣、廢刀片鉆頭采用袋裝收集,暫存于一般固廢暫存庫內,定期外售綜合利用。
危險廢物:設置1間危險廢物暫存庫(面積為50m2),廢包裝桶采取加蓋密封,暫存于危險廢物暫存庫內,委托有資質單位定期清運處置;廢活性炭、含油木屑、含油手套及抹布、鋁合金灰渣、布袋除塵器收集的熔化壓鑄煙粉塵、廢濾芯采取密封袋收集,暫存于危險廢物暫存庫內,委托有資質單位定期清運處置;廢切削液、廢機油、廢液壓油、含油金屬屑、廢脫模劑油、油霧凈化器收集的廢油、更換的噴淋塔廢水采取桶裝密封收集暫存于危險廢物暫存庫內,委托有資質單位定期清運處置。
企業各類固廢在采取相應處理措施后,均可做到綜合利用與無害化處置,不會對區域環境造成不利影響。